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注意事项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稿时间:2018-3-23 11:20:00 浏览次数:2914
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注意事项
1. 各单位提前一周向学校危险化学品与废旧物资服务中心(简称危化中心)提出清理需求,危化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联络有资质的处理公司来校清理。
2. 统一使用彩色标签,所有包装及彩色标签由各单位自行按要求提供。
3. 包装箱外张贴符合规范的危险废物处置标签。提供危废及联系人真实信息,危废代码填写正确。对特殊实验室废物予以明示提醒。
4. 禁止将不相容的废液混装在同一废液桶内,以防因发生各种反应而造成化学伤害等事故。
5. 属生物类废弃物的(如 EB 胶、针头、刀片等利器,等等),必须先进行灭菌、灭活和消毒使其达到生物学意思上的安全要求后装入专用的塑料包装袋或利器盒中密封,并贴上相应的标签。
6. 未按规定要求对实验室化学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的,一律不予回收处理。
7. 装运处理当日,各单位应自行按时将本单位的化学废弃物送至就近的装运点,并指派专人看管,全程监督运输方装载废物的过程,与物流人员相互配合,保证装运安全。
8. 装运处理当日,各单位将《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收集汇总明细表》交给危化中心现场人员,签字后分别留存。
9. 现场人员穿戴安全劳防用品:防护眼镜、手套、工作服、安全鞋等。工作场所不允许吸烟。
实验室化学废弃物收集汇总明细表:/openlab/userfiles/file/mxb.docx